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疫情防控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众志成城、同心协力,全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特制定疫情防控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的
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主动担当起服务社会、倾听民声的责任义务,对群众反映的疫情、建议及时上报市政府,为政府决策和防控工作提供良好舆情依据。
二、工作措施
(一)及时转办,限时办结
对群众反映的疫情情况及时转办给相关联动单位,要求限时办结。
(二)坚持每日一报制度
坚持每天下午5点前汇总群众反映的疫情、建议,进行登记、核实、整理,逐级上报。
(三)重大疫情双报告
对群众反映的紧急且重大疫情相关情况,第一时间向中心主要领导报告,同时向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由市防控指挥部及时督办。
(四)对市民确需到政务大厅现场办理的紧急事项,提供预约受理服务,报告市行政便民服务中心,根据疫情和具体情况作出安排。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防控工作的复杂性、严峻性,加强领导、落实防控措施,切实履行职责,抓好工作落实。将疫情防控作为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践战场,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二)加强沟通协调。要加强与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转交责任单位处理,限期回复处理结果。
(三)严肃防控纪律。要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的隐瞒不报或夸大问题严重性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严肃处理。
2020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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